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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学凤凰校区加扩建工程(二期)配套信息化及智能化(一)项目(CZ2025-1522)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来源:郑逊麟 发布日期:2025-12-01 浏览量:16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2025-15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州中学凤凰校区加扩建工程(二期)配套信息化及智能化(一)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1 09:00:00,更正为:2025-12-17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12-11 09:00:00,更正为:2025-12-17 09:00:00。

一、类型:修改;位置:第二章采购需求——19.3项目实施组织要求——技术负责人

原文:

5.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

现文:

5.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二、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原文: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3.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遣的项目经理(1),具有以下资格: 1.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得0.5分,获得本科学位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颁发电子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物联网类或信息技术类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得0.5分;; 3.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0.5分; 4.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网络工程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得0.5分; 5.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0.5分; 6.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0.5分。 以上最高得3.0分。 (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现文: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情况 (3.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遣的项目经理(1),具有以下资格: 1.计算机或软件相关专业,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证书,得0.5分,获得本科学位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颁发电子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物联网类或信息技术类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 3.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0.5分; 4.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网络工程师(或网络规划设计师)证书,得0.5分; 5.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得0.5分; 6.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得0.5分。 以上最高得3.0分。 (提供资质证明材料及该项目经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人单位任职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的不得分)。

类型:修改;位置: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外)

原文:

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外) (3.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遣的技术负责人(1)具备以下证书: 1.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0.5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颁发的具备电子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物联网类或信息技术类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 3.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证书,得0.5分; 4.具备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 5.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 6.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得0.5分,获得本科学位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 以上最高得3.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否则无效。

现文:

本项目拟派的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外) (3.0)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派遣的技术负责人(1)具备以下证书: 1.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0.5分;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实施部门(单位)颁发的具备电子技术类或计算机类或物联网类或信息技术类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得0.5分; 3.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证书,得0.5分; 4.具备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得0.5分; 5.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得0.5分; 6.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得0.5分,获得本科学位得0.1分,本小项最高得0.5分(需提供学位证书扫描件); 以上最高得3.0分。 注:投标人需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提供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之前六个月以内任意一个月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否则无效。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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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中学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美路63号

联系方式:189222102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020-28866112、 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小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020-28866112、 2886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