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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来源:张娟芬 发布日期:2021-12-07 浏览量:19

 老师们,同学们,早上好!今天我发言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2021
12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对于国家宪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过重要指示。他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经实践证明,我国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根本法制保证。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以及大量有关土地、婚姻、契约、刑罚等方面的法律法令。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们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国家机构组织法、婚姻法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建立起社会主义法制框架体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方针,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并不断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实现了社会主义和法治的有机结合,走出了一条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为人类法治文明进步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我们呱呱坠地,投入父母温暖的怀抱,得到他们的百般呵护,这是宪法明确了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我们背着书包,走进学校,读书学习,这是宪法赋予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看到哥哥姐姐十八岁时收到居委会发来的选举票时,那是宪法承认他们已经成人,拥有了神圣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我们现在用父母赚的钱、生活过的有滋有味、衣食无忧,这是宪法赋予了他们劳有所得的权利;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爆发,举全国之力,不惜一切代价,救治每一名患者、不放弃每一个生命,这是人民生命健康任何时候都放在首位的最高的人权。宪法一直都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他赋予了我们很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着我们的生活,呵护着我们的成长,照耀着华夏大地,温暖着万户千家。

 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孟子说: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邓小平爷爷说:法治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我们必须践行宪法,明确自由与规则、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课上,同学们享受学校、家长提供良好的课堂环境,受教育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更应该履行好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的义务;在课室,同学们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同时也应承担维护整洁卫生的义务;在饭堂,同学们享受着丰盛的一日三餐,也应该厉行节约,落实好“光盘行动”的要求;在寝室,同学们想要安静舒适的休息环境,就应该遵守按时作息,不影响他人的规定;在社会上,我们渴望优美的环境、清洁的空气,就要响应国家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的倡议等等等等。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国家宪法日,一年只有一天。但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却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良法善治,民之所向,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够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 稿件来源:政治科 郝颖婕)